1、饲料原料卫生质量对保证饲料安全的重要性
近年来,由于饲料安全问题引发的食品安全问题不断出现,如三聚氰胺、苏丹红、瘦肉精、疯牛病等事件的发生都由于饲料被污染或认为的掺杂掺假污染而引起。作为饲料厂品质管理人员,保证饲料源头安全,杜绝不安全因素进入人的食物链,是我们的重要任务。
饲料质量安全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其中卫生指标是重要因素。饲料原料无论是来源于植物、动物、或矿物质,它们本身可能天然存在某些有毒有害成分,同时,在其生长、储存和运输过程中,也可能受到自然界中化学污染物质及有害生物的污染。此外,还有某些人为的掺假现象等,从而使饲料原料的卫生质量出现各种问题。
产品质量是饲料企业的生命,原料质量是成品质量的基础。原料质量控制不好,产品质量控制就无从谈起。因此,作好饲料原料卫生质量的监测与控制是安全饲料生产的第一个关键点,也是整个饲料企业质量管理的关键。
2、植物性饲料原料卫生质量的监测指标
饲用植物中可能天然存在某些有毒有害成分,它们大多数是在植物体内通过自身产生的,也有一些事饲用植物从生长环境中吸收和富集而来。此外,饲用植物及植物性饲料原料中可能污染真菌或微生物代谢的产物。因此,这些有毒有害物质会给植物性饲料原料的卫生质量造成不良的影响。现将几种大宗植物性饲料原料的卫生质量监测指标分别加以论述。
2.1 玉米及玉米加工副产品
玉米是畜禽饲料配方中主要的能量饲料,在饲料配方中使用量最大,一般都在50%-60%。卫生指标主要有:
2.1.1 水分 水分是玉米质量监测的必检指标。因为玉米使用量大,水分高,易导致饲料霉变,生虫。
2.1.2 霉变与霉变毒素 玉米极易霉变。一般有黄曲霉菌毒素b1,玉米赤酶烯酮,呕吐毒素及烟曲霉毒素等。玉米生长环境尤为重要,而且南方地区多为阴雨天气,这样玉米黄曲霉、赤酶烯酮的检出率和含量均高。不少猪场也会发生母猪玉米赤酶烯酮中毒,奶牛场出现牛奶中黄曲霉毒素超标等现象,所以霉菌毒素含量是必检项目。
玉米加工副产品通常包括玉米蛋白粉,玉米胚芽粕,玉米酒精糟,喷浆玉米皮等。玉米原料中霉菌毒素可在其加工副产品中残留,加工副产品中霉菌毒素含量常高于原料玉米。据有关报道,玉米副产品中的霉菌毒素的检出率和含量均远高于玉米本身。因此,加强对玉米副产品的霉菌毒素含量监控尤为重要。此外,加工副产品一般为粉状物料,与空气接触面积比整粒籽实正容易霉变,故应注意对其水分含量的监控,水分允许量应小于玉米。
2.2 豆粕
豆粕是广泛使用的优良的植物性蛋白原料。大豆中还有胰蛋白酶抑制因子等多种抗营养物质,它们在豆粕生产过程中由于加热而失活。但是如果豆粕在生产过程中加热(加热温度与时间)不足就会使豆粕中存在一定量的抗营养物质,主要是胰蛋白酶抑制因子。目前原料市场上对豆粕的购销价格是按单位蛋白质价格计算,故豆粕粗蛋白含量是豆粕质量评价的重要指标。从卫生质量控制的角度来看,应考虑豆粕的脲酶活性和蛋白质溶解度。
2.2.1 尿素酶(或称脲酶)活性与蛋白质溶解度
尿素酶活性(ua)是评价豆粕加热是否过生的指标, 用以判断胰蛋白酶抑制因子的破坏程度。但是豆粕加热过度会使蛋白质变性, 破坏热敏氨基酸, 而尿素酶活性降到零时并不一定能表明是否加热过度。蛋白质溶解度(ps)可以作为豆粕是否加热过度的评价指标。因为随着加热温度增加和时间延长, 蛋白质会不同程度地变性, 溶解度下降, 表明豆粕的营养价值降低。因此, 最好是ua和ps两者都加以检测, 结合起来评价豆粕的品质。
2.2.2 水分
水分也是豆粕的一个主要限制性指标。水分含量高的豆粕不易长期贮存, 会加速霉菌生长。我国《gb/t 19541—2004》规定, 饲料用大豆粕的水分指标, 无论是带皮大豆粕还
是去皮大豆粕, 其一级品为小于等于12.0%, 二级品为小于等于13.0%。
2.2.3 霉菌与霉菌毒素
与其它饼粕类相比, 豆粕较不易霉变, 且黄曲霉毒素的检出率及含量也较低。但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水分大于13%豆粕储存时间过长霉变的情况屡见不鲜,有的霉变情况非常严重, 可见大块板结, 色泽变成红棕色、灰色甚至黑褐色, 霉菌总数很高。因此,在原料收购中豆粕有必要时检测水分及生产日期,定期要监测霉菌总数和霉菌毒素含量。我国《饲料卫生标准》规定, 豆粕的霉菌允许量为小于50000 个/g, 黄曲霉毒素b1 允许量为小于等于30 μg/kg。
2.3 棉籽粕与菜籽粕
我国棉籽粕和菜籽粕的产量较大, 其合理的开发利用,对缓解我国蛋白质饲料资源不足的情形有着重要的意义。它们在卫生质量上的主要问题, 一是含有一些有毒有害成分, 如棉籽粕主要含有游离棉酚, 菜籽粕主要含有硫葡萄糖甙(或称硫苷)及其降解产物;二是它们与豆粕相比, 较易发生霉变。因此, 为了保证饲料安全性, 应监测相应的卫生质量指标。
2.3.1 游离棉酚
棉籽粕中含有的主要有害成分是棉酚。棉酚在棉籽粕中有两种形式, 一是与氨基酸或其它物质结合的棉酚, 即结合棉酚(bg);二是未被结合的游离棉酚(fg)。后者对动物有毒害作用, 并可影响蛋品品质。因此应当控制棉籽粕以及用它作蛋白质原料制成的配合饲料(尤其是产蛋鸡配合饲料)中的游离棉酚含量。我国《饲料卫生标准》规定, 棉籽饼、粕中游离棉酚允许量为小于等于1 200 ppm。对用作产蛋鸡配合饲料的棉籽粕原料也应检测游离棉酚含量, 以便合理地确定饲料配方中使用棉籽粕的合适用量比例。
2.3.2 硫苷及其降解产物
菜籽粕中含有的主要有害成分是硫苷。硫苷在一定的水分和温度条件下, 经菜籽本身存在的硫葡萄糖甙酶的酶解作用, 可降解形成异硫氰酸酯(itc)、 恶唑烷硫酮(ozt)、硫氰酸酯。我国《饲料卫生标准》规定, 菜籽饼粕中itc的允许量为小于等于4 000ppm。
2.3.3 霉菌与霉菌毒素
棉籽粕和菜籽粕较豆粕易于霉变, 尤其是贮存期较长时常会发霉变质。我国《饲料卫生标准》规定, 棉籽饼(粕)和菜籽饼(粕)中霉菌总数允许量为小于50000个/g, 黄曲霉毒素b1 允许量为小于等于50 ppb。
3 动物性饲料原料卫生质量的监测指标
动物性饲料原料包括水产制品、畜禽屠宰场副产品、乳制品等。主要有鱼粉、肉粉、肉骨粉、羽毛粉、血浆蛋白粉、乳清粉、动物油脂等。它们是畜禽重要的饲料原料。动物性饲料原料由于富含蛋白质和脂肪而易于腐败、氧化酸败、发霉、生虫, 也可能受到其它化学质污染。同时, 掺杂掺假现象比较严重。因此, 对动物性饲料原料卫生质量的监测和控制甚为重要。
3.1 鱼粉
鱼粉是蛋白质饲料中最重要的一类原料。为了保证饲用安全性和饲用效果, 应按实际情况选择卫生质量监测指标。
3.1.1 鱼粉的新鲜度指标
鱼粉的新鲜度差, 主要是指原料鱼或鱼粉在贮存、运输等过程中发生蛋白质腐败分解和脂肪氧化酸败, 从而严重降低鱼粉的品质, 甚至丧失饲用价值。故鱼粉新鲜度的鉴定指标主要有两方面:①蛋白质腐败变质的鉴定指标:包括挥发性盐基氮、组胺;②脂肪酸败的鉴定指标:包括酸价、过氧化值、丙二醛含量(tba值)等
3.1.2 微生物污染指标
包括霉菌总数、细菌菌落总数和致病菌(如沙门氏菌等)。
3.1.3 掺杂掺假物
鱼粉掺杂掺假情况常见, 掺杂物有羽毛粉、皮革粉、血粉、尿素、砂土等, 在收货时应进行相应的镜检和定性检测。
3.2 肉骨粉
肉骨粉的营养价值高, 是畜禽重要的蛋白质饲料原料。肉骨粉可能出现的卫生质量问题主要是肉骨粉中含有较高量的动物脂肪, 贮存不当或贮存时间过长时, 脂肪易氧化酸败, 造成风味不良。同时由于肉骨粉中蛋白质、脂肪含量都较高, 故易于微生物孳生, 常导致细菌总数剧增, 且易受沙门氏菌和大肠杆菌污染。肉骨粉产品中掺杂掺假现象也较普遍。因此, 在购用肉骨粉时要注意进行卫生质量鉴定, 其监测指标可参照鱼粉的监测指标,如微生物污染指标、肉骨粉新鲜度指标(挥发性盐基氮、酸价等)、掺杂掺假物检测以及其它卫生指标。
我国《饲料卫生标准》中规定, 肉骨粉中砷(以总砷计)、铅(以pb计)的允许量为小于等于10.0 ppm;氟允许量(以f计)为1 800ppm;霉菌允许量为小于20000 个/g;沙门氏菌不得检出。
4 矿物质饲料原料卫生质量的监测指标
矿物质饲料原料的种类很多, 不论是天然矿物资源产品还是化工合成产品, 常常可能含有某些有毒有害的杂质, 如砷、铅、镉、汞、氟、铬等, 当其含量过高时, 可对动物呈现毒害作用。我们常用的矿物饲料主要为饲料级磷酸盐和石粉。
4.1 饲料磷酸盐
饲料磷酸盐我们常用的包括磷酸氢钙、磷酸二氢钙磷酸三钙。氟含量过高是饲料磷酸盐较普遍存在的问题。因为饲料磷酸盐所用原料之一为磷矿石, 尤其是氟磷灰石 一般含氟量为1.0% ~ 3.5%。当磷酸盐生产的脱氟处理工艺效果不佳时, 会造成磷酸盐产品中氟含量过高。除了控制磷酸盐中氟含量以外, 还应注意监测与控制砷、铅等重金属元素的含量。
我国《饲料卫生标准》中规定, 磷酸盐中砷(以总砷计)的允许量小于等于20.0 ppm;铅(以pb计)的允许量为小于等于30.0 ppm;氟允许量(以f计)为1 800ppm。
4.2 石粉
石粉(即石灰石粉)为天然的碳酸钙,。天然的石灰石中有可能含有砷、铅、汞、氟等有毒元素, 如果含量过高则不能作为饲料级石粉。我国《饲料卫生标准》规定了石粉中有毒元素的限量标准, 砷(以总砷计)的允许量小于等于2.0 ppm;汞(以hg计)的允许量小于等于0.1 ppm;镉(以cd计)的允许量小于等于0.75 ppm;铅(以pb计)的允许量为小于等于10.0 ppm;氟允许量(以f计)为2000ppm。
5 饲料原料卫生质量的控制
饲料原料的卫生质量直接影响产品的卫生质量。所以,应当从原料采购、入库、贮存、出库使用各环节进行卫质量监控。
5.1 原料采购
采购原料必须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为了提高采购质量, 应注意以下几点:
(1)饲料企业要制定饲料原料采购的内控质量标准, 其中应针对不同原料的特点,规定相应的卫生质量标准。对原料内控标准必须严格执行。不符合卫生质量要求的原料一律不得采购。
(2)要尽量有选择地定点采购, 调查了解采购点的状况。
(3)固定原料供货商要考察评估供货商是否具有保证按质量标准供应原料的能力和良好的信誉度。在确定供货商的上述可行性后, 方能签订供销合同。尽可能固定原料供应商, 长期合作, 以建立稳定可靠的供货网络。要把原料的采购质量标准发送给供货商, 以便供货商能按标准供应货源。
5.2 原料入库
(1)严格执行原料抽检制度。原料在进厂前, 应抽取部分样品进行水分含量及感官指标(如色泽、气味、新鲜度、霉变结块、虫害、杂质等)的检验, 对原料质量做出初步判断, 不合格者直接退货。对初步认定合格的原料, 要进一步全面抽取样品, 根据不同原料的特点作相应营养指标与卫生指标的检验, 对原料质量作出最终鉴定。
(2)严格按质量标准验收, 检验合格者出具原料检验合格单方可入库。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原料拒绝接收。所有原料的进货入库, 品控部门有一票否决权。
5.3 原料贮存
(1)保证和改善贮存环境条件。仓库应通风、阴凉、干燥,要避免阳光直射。对易吸潮的原料要使用地面防潮板或托盘打垛。原料堆垛不能太高,垛位之间要有一定的间隔,以便通风防潮,同时还应注意虫鼠侵害。
(2)入库的原料应按不同品种不同批次分开存放,各种原料垛位前挂牌表明原料名称、产地、供应商、入库时间等相关信息。
(3)对库存原料要定期查看,发现有霉变或受潮发热等异常情况,应及时进行挑拣、翻垛、晾晒或提前使用处理等。还应根据原料贮存情况,酌情进行必要的二次化验,以便及时掌握储期的品质变化。
5.4 原料出库
(1)原料出库应遵循入库先后顺序发料,即先进先出原则。
(2) 贮存的原料在出库使用时还有必要进行一次感官检查,以防止发霉变质的原料投入生产。